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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6/3 亞灣容積獎勵大限將屆(工商時報0813)

2018-08-15 好新聞-地產
明年6/3 亞灣容積獎勵大限將屆(工商時報0813)|NEW HOUSE

2018年08月13日 04:10 工商時報 顏瑞田/高雄報導
為了鼓勵亞洲新灣區內地主加速開發,高雄市政府給予最高容積獎勵20%、以及回饋比例最高減少7%的雙重優惠,不過,地主必須在2019年6月3日之前,完成開發許可協議書簽訂、或市地重劃公共設施用地產權點交的任一個條件,才能享此待遇,但迄今仍有2到3家大型企業尚未公告重劃,如果未能如期完成,恐將喪失數十億元的龐大權益。

高雄都發局表示,「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」,早在2013年6月4日公告實施,為了鼓勵各開發工區所有權人如期及早推動各區土地開發,並考量負擔回饋公平性,公告實施日期後6年內,完成開發許可協議書簽訂、或市地重劃公共設施用地產權點交,則可享有降低回饋負擔比例、以及容積獎勵,如未於6年內完成者,則恢復原負擔比例辦理。

成功路以西的「特貿七」地主,如果在期限內完成開發,市地重劃的土地回饋比例將從40.3%,降為33.3%,降幅達7%,土地使用分區屬於「特貿一」到「特貿五」的地主,回饋比例則從43.3%,降到39.3%,減少4%,「特貿六」則從38.8%降至34.8%。

另一個獎勵則是,「特貿一」到「特貿六」的地主,可享有增量容積最高20%的優惠,並可用於興建住宅,「特貿七」的地主,增量容積最高15%,但不可興建住宅。

據悉,距離2019年6月3日優惠大限之前,只剩下不到10個月的時間,仍有2到3家的區內大型地主,還深陷污染防治和環評泥淖,尚未公告土地重劃。對此,都發局指出,目前針對獎勵優惠,並無討論延長的打算,換句話說,地主如果未能在2019年6月3日優惠大限之前完成,將喪失所有優惠條件。

(工商時報)

圖片來源:報系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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