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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市府加強取締二次施工 購屋前要當心(自由時報0516)

2017-05-17 好新聞-購屋
高市府加強取締二次施工 購屋前要當心(自由時報0516)|NEW HOUSE

文/記者林耀文

高雄市政府嚴打新違建,造成建商二次增建情形大幅減少,但仍有不少屋主因不諳法令或投機心態,甚至誤信交屋後半年新違建不會被拆的不實傳言,遭工務局拆除大隊查報立刻拆除,成為新違建拆除大宗,市府呼籲民眾應遵守法令,以免新違建遭拆除,耗費大量金錢與精力。

 

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指出,日前違建巡查人員,於高雄市仁武區進行違建例行性巡查作業時,發現有民宅在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後,於屋前應退縮1.5米人行步道增建圍牆,且未經過合法申請程序,工務局立即開立新違章建築處分書後,並於5月15日派工強制拆除。


 工務局表示,依據建築法第7條規定,圍牆為雜項工作物,依法應請領雜項執照。另依內政部營建署函示,圍牆如以鐵絲網或竹籬建造且高度在一公尺半以下者,准免予請領執照。但不得有妨礙都市計畫、交通、市容觀瞻或違反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之情事,否則仍應依法取締。


 工務局進一步表示,該1.5公尺加強磚造圍牆,明顯違反建築法及都市計畫規定,屬實質無法補照違建,依法應強制拆除。近來工務局為了全面杜絕新建案二次增建行為,確保消費者權益,避免不慎買到違建屋而衍生後續消費糾紛,加強巡查密度及頻率,更出動重型機具予以強制拆除,對心存僥倖,圖謀違建業者,已產生相當程度嚇阻作用。


  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則說,由近期取締違章建築統計數據及態樣分析,目前僅有少數民眾因不諳法令誤觸建築法遭拆除。所以提醒民眾於購屋時,發現房屋現況與使用執照不符的房屋切勿購買,以免日後遭受違建查報拆除,或有增建需求時,請先洽合法開業建築師進行詢問,提出建造申請,以免遭取締後,勞神又傷財,得不償失。

 

房產業者透露,少數銷售人員為求房屋順銷,私下向購屋民眾傳達不實訊息,包括交屋半年後的新違建不拆、請民代關說不拆、自行拆除三次即列管不拆,或是向查報人員塞紅包也不拆等傳言,但目前拆除大隊的作法卻是,上述這些情形皆列為重點查報與優先拆除對象,包括增建圍牆、車庫、採光罩、防火區隔等,一經查報即報即拆,絲毫不得寬待,消費者切勿挑戰市府嚴打新違建的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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